为使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迈进,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会议制度
1.关工委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由常务工作人员参加的集中学习会议,学习要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通知。
2.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关工委成员进行学习,及时传达上级关工委工作会议精神及先进地区工作经验。
3.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
4.骨干培训:关工委成员应参加上级开展的相关培训会议以及各类学习培训,学习相关文件、资料及业务知识,不断讨论、交流工作。
5.办公室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回顾总结本季度工作;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下季度主要工作。参会人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含退聘人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二、学习制度
1.办公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关工委办公室人员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学习上级机关工委安排的政治学习内容、文件及会议精神、关心下一代工作业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等。学习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全体办公室人员参加。
2.参学和参培制度
凡校内或上级通知的学习、培训,严格按规定人员、时间、地点参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专心参学受训。
3.参观、考察制度
为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目的的参观考察。凡上级组织的参观、考察活动,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
三、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工作日”、“节假日”的作息时间规定。 坚持请假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出勤工作,应请假。
2.实行工作计划、总结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中有总结。
3.保持严肃、认真、安静的工作环境,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专心公务。不打闹、不串门、不吹牛,不务私事。
4.坚持“积极、热情、务实、服务”的工作态度和“快、准、细、严”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培养、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发扬无私奉献一心为公精神,守职尽责地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5.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6.坚持工作记事制度。凡会议、调研、上级工作指示,下级的请示等均应记录在案。
7.实行主任会集体领导下的工作分工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