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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积极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践中展现青春担当,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在 2021 年“五四”期间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认真实施,2020 年度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 参评资格
(1)成立满3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
(2)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
(3)在 2020 年度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评定等次为“五星级”。
(二)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14 至 28 周岁(1993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出生)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1.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 参评资格
(1)团龄3年以上(截至 2021年4月30日)。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4)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5)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6)年满18周岁(截至 2021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7)青年大学习第十季完成比例不低于80%。
(三)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
1. 参评条件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2(均截至2021年4月30日)。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2019年度、2020年度工作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4)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5)扎根一线、充分彰显基层共青团干部作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0年度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6)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7)截至2021年4月30日,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年以上。
(8)青年大学习第十季完成比例不低于80%
二、有关说明
1. 以上奖项,每个类别申报不超过一个名额。
2. 近五年已获得全省“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3.各团支部需依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一)提供相应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二)
4.请各团支部务必于2021年3月22日12: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泽院团委办公室邮箱zysytuanweibgs@163.com。
5.所有评选相关附件及申报表格请在团委办公室对外邮箱下载:
zysytwbgsdw@163.com
密码:zysytuanweibgs
联系人:郝静宜:14762122661
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补报。
特此通知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437必赢会员中心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